综合知识、生活百科、读书笔记

网站地图

百科分类
热门标签:

百科

最新标签:

百科

关于强制解决争端之任择议定书

日期:2022/11/19 16:47作者:小编人气:

导读: 关于强制解决争端之任择议定书  关于强制解决争端之任择议定书  通过日期联合国大会1963年4月24日通过并开放给各国签字、批准和加入  生效日期按照第8条规定,于1967年3月19日生效  批准情况查看签署及保留声明  原始文本查看国际法委员会网站或联合国条约科认证副本  相关档案维也纳领事关係公约;关于取得国籍之任择议定书  本议定书及自一九六三年三月四白至四月二十二日在维也纳举行之联合国...

  关于强制解决争端之任择议定书

  关于强制解决争端之任择议定书

  通过日期联合国大会1963年4月24日通过并开放给各国签字、批准和加入

  生效日期按照第8条规定,于1967年3月19日生效

  批准情况查看签署及保留声明

  原始文本查看国际法委员会网站或联合国条约科认证副本

  相关档案维也纳领事关係公约;关于取得国籍之任择议定书

  本议定书及自一九六三年三月四白至四月二十二日在维也纳举行之联合国会议所通过之维也纳领事关係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之各当事国,

  表示对于公约因解释或适用上发生争端而涉及各当事国之一切问题,除当事各方于合理期间内商定其他解决方法外,愿接受国际法院之强制管辖,

  爱议定条款如下:

  公约解释或适用上发生之争端均属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範围,因此争端之任何一造如系本议定书之当事国,得以请求书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

  当事各方得于一方认为有争端存在并将此意通知他方后两个月内,协定不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而提交公断法庭

  此项期间届满后,任何一方得以请求书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

  1. 当事各方得于同一两个月期间内协定在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前採用和解程式。

  2. 和解委员会应于派设后五个月内作成建议。争端各造倘于建议提出后两个月内未予接受,任何一造得以请求书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

  公约、关于取得国籍之任择议定书及本议定书之各当事国得随时声明将本议定书之规定适用于关于取得国籍之任择议定书解释或适用上发生之争端。此项声明应通知联合国秘书长。

  本议定书应听由所有得成为公约当事国之国家签署,其办法如下:

  至一九六三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在奥地利共和国联邦外交部签署,其后至一九六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在纽约联合国会所签署。

  本议定书须经批准。批准档案应送交联合国秘书长存放。

  本议定书应听由所有得成为公约当事国之国家加入。加入档案应送交联合国秘书长存放。

  1. 本议定书应于公约开始生效之同日起发生效力,或于第二件批准或加入议定书档案送交联合国秘书长存放之日后第三十日起发生效力,以两者中在后之日期为準。

  2. 对于在本议定书依本条第一项发生效力后批准或加入之国家,本议定书应于各该国存放批准或加入档案后第三十日起发生效力。

  联合国秘书长应将下列事项通知所有得成为公约当事国之国家:

  (a) 依第5条、第6条及第7条对本议定书所为之签署及送存之批准或加入档案;

  (b) 依本议定书第4条所为之声明;

  (c) 依第8条本议定书发生效力之日期。

  第10条

  本议定书之原本应交联合国秘书长存放,其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及西班牙文各本同一作準;秘书长应将各文正式副本分送第5条所称各国。

  为此,下列全权代表,各秉本国政府正式授予签字之权,谨签字于本议定书,以昭信守。

  公曆一千九百六十三年四月二十四日订于维也纳。

  点击展开全文关于强制解决争端之任择议定书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方舟号 生活百科 科学小知识 | 备案号:鲁ICP备2021038504号-5

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和文章来自互联网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

友情链接:

济南seo 济南网站建设 Axial Fa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