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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1/19 01:03作者:小编人气:
第43本。《高兴》一书,是朋友推荐看的。那时,正愁看什么书好,发现这本书书名挺有意思,想着让自己也高兴高兴,便撇开其他书,率先把他读完,一晃已读完好久。
总得来说,这本书,描述了一个生活在城市却被忽视的人群——拾破烂的。小说主人公,刘高兴,就是那群人中的一个代表。这里,不得不佩服贾平凹先生,全书没有那些极其夸张、虚空高蹈的叙述,语言生活化、细节化,文思如一条河流在林间自然流淌,生活就在贾先生的笔下自然而然发生。也正是书中这种感觉不到文字存在的“生活”,让读者感受到了刘高兴一群人生活的酸甜苦辣咸,让读者感受到了文字的真正魅力。
小说的主人公,无疑是改了名的清风镇农民刘高兴。卖了一个肾没娶到老婆的他,带着那女式双尖头高跟鞋到城里追逐梦想。是个收破烂的,但衣服干净整洁,还会一门乐器;扮过领导,帮过受人欺负的保姆;当过开锁的,拿自己身份证帮家属区的教授开过门;当过热心人,帮老太太扛重物上楼;当过苦力,拼命赚钱替心爱的女人还钱……从刘高兴身上,不难感觉到他对生活的憧憬和为此付出的不断努力,但现实回馈的往往带着些许酸楚。“在肮脏的地方干净地活着,这就是刘高兴。”贾平凹先生笔下的刘高兴。
相比刘高兴,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五富。他与刘高兴一同进城,刘高兴像个文化人,但五富看上去就是个拾破烂的;没有刘高兴智慧,五富就踏踏实实看着能卖钱的就捡……正如他的名字,辛苦省吃省喝一辈子,给老婆孩子攒了点钱,自己却无福消受,最后累死在工地上,成了那座城市的孤魂野鬼……同样的地方,一同出来打拼的俩人,不同的经历,这就是人生。但不管怎样,生活是自己选择的,也许刘高兴之所以为主角,因为他是拾破烂人中的另类,他越是活得沉重,也就越懂得着轻松,越是活得苦难他才越要享受着快乐。
其实,拾破烂的也好,穿西装的也罢,都是人,有时像五富那样,不去比对,过好自己想过的、在过的,已然很好。
这是前一阵儿在朝阳公园书市上遗留下的一本书,因当时已收了《1984》、《人间失格》、《呼兰河传》等10多本,实在拿不动了,只好舍弃掉,不过倒存了念想,所以这次选入书架并很快翻来看,也算一种书非借不读吧 没翻几页,就有熟悉的桥段,马上想到赵本山的《落叶归根》,不过后记里作者也没讳言,应该是纯属巧合。但再往下看,还是似曾相识,卖血卖肾拾荒,咋又有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和《兄弟》的影子? 好在展开阅读后发现,同是写收破烂儿的,余华的笔法黑色荒诞,描画的弟弟生猛张狂,贪财粗鄙,一副暴发户嘴脸,而哥哥又老实窝囊,俩人都不似死去的继父般自带刚正纯良敦善(一直觉得张嘉译是这个角色的不二人选);而贾平凹更细腻写实,塑造的刘高兴是底层中难得的有趣的人,他处世达观,卑微却不轻贱自己,智慧中又透着狡黠,还有几分傲骨。虽然他的高跟鞋情结及由此对妓女生发的爱情有些突兀,但从中能看出小人物的善良、同情心和美好感情。还有他跟五富和同伴们的生活劳作场景也生动传神,比如黄八显摆新衣服时,方言的运用增色不少,不过五富的死略显仓促。 所以很高兴刘高兴是个不同于以往的拾荒者,而且在作者的后记中了解到其曾几番深入生活,写作思路也数度调整,更觉得现今的呈现角度和效果是不错的。“在肮脏的地方干净地活着”,倾注了作者对农民工现象的关注和思考,却不悲不喜。
刚开始看这本书时。我认为刘高兴有些自欺欺人,甚至有些自负。但当我读到他为翠花拿回身份证,为五富扬眉吐气时,那一刻我对这个人物形象有了改观,甚至觉得他有勇有谋,有勇气有担当。起初,我觉得刘高兴内心独白是一种自卑到有些自我安慰的地步。但看到他即使是每天收入十几元,也愿花五十元去逛芙蓉园时。尽管每天拾荒,但却依旧穿着整齐,甚至吹箫来消遣时,我认为那是作为最卑微的底层人的一种倔强与尊严。我对这个人物没有批判,反而觉得通过这个人物看到生活中最现实的一面。
而五富给我感觉就像个市井小民,骨子里憨厚老实,本性没有恶意,但却爱贪小便宜爱计较,爱愤世嫉俗。有时候看着高兴和五富的生活会让我想起那些北漂的人,谁不是被生活所迫而选择这种生活方式呢?
当五富死后,我却有种悲悯和同情。也没有想到五富的结局竟是这番的令人揪心。虽然最后小说没有点明孟怡纯是否出狱,但后续中写到刘高兴结婚,有了妻子,我真希望那个人是孟怡纯。高兴读书赏析(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