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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1/28 23:06作者:小编人气:
BGM:《龙舌兰》陈奕迅
第二次了。丁程鑫忍不住想,这个月第二次来了。他看着面前年轻的客人,带着黑色的口罩几乎要遮住眼睛,挽着与上次不同人的胳膊,从容的拿出身份证。
丁程鑫悄悄抬头看了一眼,指甲修得很干净,指尖有点圆,似乎很温柔。证件照上的他单眼皮,眉眼流畅到像是极流畅的一笔勾勒成,再上色,一挥笔一片黑云。
匆匆间瞥到姓名一栏,姓马,叫嘉祺。丁程鑫忍不住默念几遍:马嘉祺,马嘉祺。倒是好听的名字。
交回身份证的瞬间有些不舍。
对面的马嘉祺弯弯眼角,却没有笑意,辛苦了。他说。声音像利刃,冰冷到刺骨。丁程鑫体贴的回应一个笑容,目送两人离开。
眼看着两人就这么上了楼,丁程鑫鞠了鞠躬,眼神跟上他们的脚步。
这人是宾馆的常客了。
早在去年,丁程鑫就常常看见这人,每每带着不同的男男女女来到这里,住一夜就走,用脚趾也能想到干了什么。本来丁程鑫也觉得没什么,毕竟大家都是普通人,也不需避讳饮食男女那点事。
只是他也来得太频繁了。
不知是缘分或是巧合,光在丁程鑫值班的时候,他就出现了十几次。丁程鑫从一开始的好奇,到了现在,只会一边觉得巧,一边忍不住上下打量着他。
衣品很好,个子高挑又瘦,穿衣服像衣架子。大约是喜欢黑色,一年四季都像黑压压一片乌云,黑色毛衣,黑色风衣,黑色衬衫,黑色西装。
身旁总是低气压,与身边的人一句话也不说。偶然间丁程鑫抬起头对上他的眼睛,不曾想,竟是温暖的、即将落幕的斜阳。他斜斜的看他一眼,平行线的单眼皮弯出狡黠的弧度,他不言不语,鸟儿似的从他身边掠过。
丁程鑫笑了笑,长得好看不假,性子冷也是不假。丁程鑫在心里与他握了手,算是朋友了吧,他想,似乎比朋友见面还要频繁许多,是要算作的程度。
下班的时候几近半夜,换掉西服时听了一耳朵旁边服务生的聊天,主角竟是那个叫马嘉祺的“朋友”,他不觉停下脚步听了一会儿。
哎,你知道今天那个穿西装的,牵着个男生的那人,是马家的小公子。听说玩得花得很,男女通吃不说,换对象的速度比翻脸还快,用完就扔,还给人甩一堆钱,不知道在侮辱谁。
另一个人低低的笑起来,听声音像刚入职的年轻小姑娘,柔柔软软的:要是给我钱够多,我也愿意和他睡一晚上啊,毕竟长得也不赖……
说什么呢,人家哪看得上你……说完,两个人小声的笑起来,话题迅速的转移到了明天要去哪里逛街。
丁程鑫听了个没趣,换好衣服转身出了宾馆的门。
眼下天空不及路灯三分之一的亮度,整个十字路口昏黄一片,几辆电动车随着发动机起步又落脚,有些更加靠近,有些已经离开,远远得听不见声音。
丁程鑫安静等着红绿灯,也享受着似乎独属于自己的小小世界,仅仅这一秒,安静的有如荒野的闹市中央,一个小小的、昏暗的十字路口,是他的全世界。
戴上耳机摆弄一会儿,等他再抬起头,耳机里的音乐悄悄漏了出来,是陈奕迅的《龙舌兰》,他在遥远的街对面看到一个熟悉的黑色影子,藏在柔软的灯光下,被渡了一层金。
是马嘉祺。
丁程鑫小时候讨厌陈奕迅,觉得他苦,声音苦于是唱出的故事也苦,此时此刻却觉得是命运使然了,此刻听着歌,就见到的人。
对面的马嘉祺四处看着,似乎看见遥远的他,眯着眼端详了会儿。陈奕迅恰巧唱到:请相信,我们是意外,好不好率先节哀。
丁程鑫回过头,悠悠的歌声与面前的影像重叠,他和他未曾互道过姓名的朋友马嘉祺,在绿灯亮起的时候擦肩而过。
人们都说,没有蝉鸣的夏天是不完整的,亦如爱意,总是在林荫中蓬勃的成长。所以失去爱的夏日,亦是残片。丁程鑫曾看过鸡汤,说爱是新鲜感,也是依赖感,而满足这两点的,于他而言一程山路,不知为何竟是一个“顾客”。
你看,这不就又见面了。
马嘉祺牵着身边娇滴滴的女孩路过前台,他似是不会温言软语,只冷着一张脸,任凭女孩叫得亲切也无动于衷。
丁程鑫心下一动,见着两人朝这边走来就低下头不敢直视。心里暗自有些嘲笑女孩的敷衍,一边打印出发票一边给女孩盖了章:她肯定是看上了马家的财富。
他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他通常不是爱肆意揣测别人的人。
还是太胆小了。他忍不住责怪自己,明明是期待见面的,却只会在背后偷偷唏嘘着女孩的浅薄,也不敢自己上去说一声你好。
寻常的事情到他这里都变得哑口无言了。
丁程鑫扪心自问,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莫名的心思的?
可能因为会莫名其妙面对群租房的天花板临摹他的身形,鼻尖的弧度和喉结的凸起,像山,蜿蜒曲折又郁郁葱葱,鲜活的生命力,他想。
会坐在彻夜开门的里吸溜着热气腾腾的泡面等待他经过,有时一等就是一整夜,直到他路过,丁程鑫才满足的眯一眯眼睛,扔掉早已经凉透的方便面空壳转身离开。
不错,他没有偶遇,只是坐在店里看着他从门口路过,像个刚上高中的青涩孩子,暗恋起人都要很多弯弯绕绕,最终还不一定达到目的地,仅此而已。
丁程鑫算不上有钱,甚至买不起房,在大城市里租着群租房,算是勉强有了落脚的地方。
工作之余写写诗赚钱,同事们知道之后无一不是赞赏着说他真有才。丁程鑫本无意炫耀,只淡淡回答:生活所迫。
估计同事们也只是走过场似的夸赞,久而久之,便鲜少有人提起这茬。丁程鑫乐得清闲,心想还不如开始就瞒着他们。
他的生活无非吃饱睡好,只是现在又多了一项:遇见马嘉祺。
他们并非熟悉,才更让丁程鑫觉得要是能遇见该多好,看他哪怕牵着别人的手,吻着别人的唇,遇见已经是他迈出的一大步了。
就像有些人出生在山顶,可他要跑很久很久,走很曲折、很崎岖的山路才能到达那里,他不会怨天尤人,只会感慨自己一往情深,然后站在山顶,和他体面的打个招呼。
大约命运也是有些眷顾他的,每次总能见到马嘉祺路过门口,不知道是不是幻觉,似乎还能看见他有意无意瞥过来的眼神,仅仅看一眼就匆匆略过,让丁程鑫也无法确定,那个眼神,是否真的存在过。
又一次。这次他是一个人来的,比以往看上去要快活,也不知道为什么。
他靠在柜台边,手指轻轻敲着大理石的柜台,状似不经意的问起:你叫什么名字?样子却很轻佻。
丁程鑫。他答得小心翼翼。
马嘉祺伸出手,清秀的手伸到他面前,笑起来驱散一片阴霾:交个朋友,我叫马嘉祺。
好。丁程鑫有些呆滞的答应着。
总是这样,看到他就昏了头脑。
这年冬天,丁程鑫发表了自己写给马嘉祺的诗。他对文字本就敏感,平时没少练笔,不知不觉在发表的网站也积攒了些粉丝。
那是他两年里写得最好的一首诗,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名叫《谁说不能爱上一只青鸟》,名字似乎冗长,在他心里却是一个字也不能少的。
他似乎没有忘记,这是他写给马嘉祺的诗。
第一句写在柜台前第一次见到的他,待他牵着一个男孩的手翩翩而去,丁程鑫随手撕了张纸就奋笔疾书写下的。
谁说不能爱上一只青鸟
何况他雍容而我无比潦倒
像一句告白,又好像是失望,无奈,感叹相爱之人被世俗所困,青鸟也有飞不过的山。
几年前刚毕业,老师劝他一心钻研诗歌,丁程鑫摇摇头拒绝。他说哪有那么多为了梦想勇往直前不顾一切的事例,他要面包,就不能兼顾玫瑰。
到底是没办法放下,现在这样,也算是两全其美的结局。
而他最喜欢的部分,自然属于那个被他命名为《龙舌兰》的夜晚。他们在电光火石间,交换了一个彼此都意味不明的眼神。
翩翩的青鸟一个人
眼神交汇的海岸荡着透明的雾
他展翅就能越过爱人要走十万里的路
如此让他神魂颠倒的一个夜晚,他只能用纸笔写下来,痛苦的、暧昧的、自由又不羁的爱。
他把马嘉祺比做青鸟,他那么自由、那么遥远,他要爱上他,要独自走十万里的路,走到他的眼里一程山路,走到他的心脏深处。
丁程鑫算是有些文人墨客的矫情劲儿,诗发出去没多久就被顶上了热门。他有些不解,之前的或许无人问津,或许只能和仅有的几个读者分享感受,如今泄洪般涌进来的夸赞,反而让他不好意思起来了。
挂在最高处的高赞评论说:无需爱上一只青鸟他会跨越崎岖的山路翩翩来找你
头像是一只青鸟,名字是一串乱码。
丁程鑫自然而然的和他聊起了天,关于为何放弃梦想来到大城市只能当一个普通的宾馆前台,关于为何爱上一个人却不敢靠近,只能写下来,远远的不让他看见。
那人顶着青鸟的头像说他也同样,花着钱买着见他的门票,看准他路过的地点小心的和他偶遇。他说他好有共鸣,他宁愿自己是一只青鸟,不用路人俯身,就能亲吻到。
丁程鑫打心底喜欢这个乱码似的名字背后的人,他们品位如此相似,都是多情的人,都是胆小鬼。
他们分享着歌单,高居榜首的竟然都是同一首歌。丁程鑫有些兴奋,说起《龙舌兰》和他的“青鸟”的故事,他说我多希望那一瞬间我是他最忠诚的信徒,他是我的神明,一个走在马路中间,穿了一身黑色的神明。
固执也幼稚。
幼稚却固执。
对面顶着“正在输入中……”,却意外的沉默了很久。末了,他说:我们见面吧。
世界上哪有真正不羁的动物,就像人们明知智者不入爱河,却依然心甘情愿做着傻瓜,在爱里翻来覆去。
就像青鸟也会跨越千山万水寻找爱人,重点是爱人,而不是寻找。他再自由,也依旧有牵绊。
丁程鑫不知为何,去见他的时候穿的格外正式。那天恰好他值班,干脆就约到了出门左转的那个十字路口,他遇见神明的地方。
下班早早收拾好,他心里有些空落落的,想来是因为没有遇见马嘉祺。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值班成了他遇见马嘉祺的门票,他期待着,却事与愿违了。
收拾好衣服穿上便服,走到路口天又已经垂暮。路灯幽暗又明亮,本来不强烈的灯光在黑暗里就格外亮堂。
他抬头又遇见了马嘉祺。手机在这时候响起来,绕了一个弯又传回他的耳朵。他接通电话,那头的人说,我就在这儿。
逆着光,马嘉祺伸出手朝他打了招呼。半张脸都在黑暗里,眼睛却亮闪闪。
丁程鑫刹那间想起,
他的青鸟,早已经飞来了。
看大家都很喜欢这句,就浅写了一下but放假太久不会写字了
以上为整理发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爱,状似崎岖的山路